养老金充公,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充钱

可可可可 02-06 14 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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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犯罪后养老保险充公吗

法律主观:还有; 机关事业单位 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(含缓刑)的,在劳动教养或***(含缓刑)期间,不 缴纳养老保险 费,不计算缴费年限。

***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 基本养老金 ,***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***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,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。

***人员是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的。_1。工龄作废,如果有实际交费时间,那么这个时间可以承认,刑满后,可以接着交,到退休年龄交费满15年可以有养老金的。2。

目前来看是不会的。养老保险缴费,一般分为两种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。企业职工是通过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方式,职工缴纳8%,企业缴纳16%,过去企业缴费比例可能在13%~20%。

参保人员去世后,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会不会充公

律师答复: 职工在职死亡的,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,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十四条“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。个人死亡的,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。

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,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。

而如果参保人员死亡,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,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,“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”。

不会“充公”。个人帐户内的养老保险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,可以一次性领回。也有丧葬费和抚恤金。

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,参保人死亡,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作为遗产继承,并且发给丧葬补助费,有供养亲属的,发给一次性抚恤金。不会充公。

法律分析: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,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,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,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。

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吗?

1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。依据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规定,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离世,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继承者一定是要在生前指定法定的。

2、【答案】: 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“个人死亡的,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。”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,应属于个人所有,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。

3、参加社保养老保险的当事人去世(无论退休前后去世),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本息合计由继承人全额继承,符合当地规定者,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。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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